祥符区红十字会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6人,经费实行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在履行战时赋予的各项职责外,平时的主要职责是:
1、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兴建和管理救灾设施;
2、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根据救灾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报请上级红十字会向社会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及时向灾民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救助;
3、开展急救知识和防病常识的不计宣传,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城镇居民委员会、农村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助;
4、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非血缘关系捐赠骨髓的动员、宣传和组织工作;
5、组织全体、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其他人道主义工作;
6、依法开展各种募捐活动,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
7、开展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
8、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内外红十字会组织有好合作交流;
9、宣传、执行国际日内瓦公约、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红十字有关规章制度。
10、完成区政府委托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