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各乡镇政府:负责该辖区内食品安全全面工作。
2、卫生局:负责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3、畜牧局:负责畜产品及奶站原料乳安全监管工作。
4、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5、质监局:负责涉食企业及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6、教体局:负责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安全管理工作。
7、商务局:负责牲畜屠宰及酒类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8、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殖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9、食药监局:职能交接后负责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0、市场中心:负责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1、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12、宗教局:负责配合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3、盐业局:负责食盐安全监管工作。
14、广电局:负责配合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及舆论引导工作。
15、公安局:负责配合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16、粮食局:负责粮食仓储企业及粮食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17、环保局:负责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及监管工作。
18、工信局:负责配合做好涉食企业统计工作。
19、科 协:负责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