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开封市祥符区委 承办:中共开封市祥符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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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县住建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开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综合管理全县建设事业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有效使用和安全。负责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危旧房改造。
(二)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对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建材业、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咨询业进行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调处重大权属纠纷。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销)售、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股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活动。管理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市场。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县区房屋权属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房屋的产权产籍、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乡房屋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
(四)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开封县城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县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块的修建性详细专项规划;县城规划区内规划方案的审查和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五)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全县村镇规划的规范、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规划、发展规划和实施工作。
(六)负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对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进行规划执法监察,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七)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城镇住宅建设工作。负责县城房屋拆迁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县城房屋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八)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的稽查及违法违规处理。负责建筑施工、勘察设计、装饰装修、工程监督监理、工程定价、造价咨询等行业管理。负责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建筑、市政、安装、装饰、商品砼、构配件生产企业及相应中介机构的资质认证管理。
(九)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负责县城建筑方案设计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十)指导全县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规范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的拟订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建筑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二)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全县建材行业管理及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历史沿革
开封县建设局从1996年3月从计建委析出,专司城镇建设及管理之职。内设置城建科、建筑管理科、建管科、规划设计科。随着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继而其内部于1998年增设了建筑工程管理股,负责全县建筑企业的资审管理工作。1999年增设了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测绘队。2002年又设置了基础工程管理办公室、建筑图纸审批办公室和技术审批办公室。2005年又设置了建设局拆迁办、人防办和污水处理费征稽办公室。2010年5月改开封县建设局为开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1年增设了燃气办、热力办。目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人事股、计生办、法制室、规划股、建管股、村镇股、工程股、拆迁办、招标办、墙改办、污水处理费征稽办、市政所、园林所、城建所、质监站、监察队、安全站、档案室、燃气办、热力办、设计公司、测绘公司。
三、城建工作现状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建设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县城建成区面积达12.5平方公里,县城现有绿地面积35.3公顷,人均绿地面积3.6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0.9平方米。县城主次道路总长度22.9千米,面积约61.7万平方米,道路网密度2.9千米/平方公里,人均道路广场面积8.3平方米。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人居环境优美的具有中原特色的现代化小城市已初具规模。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换来了丰硕的成果,开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连续多年获得了省、市、县授予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先进单位”、“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示范县”、“墙材革新工作先进单位”、“发展散装水泥先进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红旗党支部”、“消防工作先进局委”、“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县城规划先进单位”等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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