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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身边】都是借“卡”惹的祸

法院 董杉杉 徐咏梅

        身边的事儿

        “我就是好心帮忙,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我怎么会知道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这不关我的事儿...”被告小张夫妇委屈的说。借用他人银行卡转账看似方便,却不知有时会给我们带来更大的麻烦。

        事情还得从2015年12月14日说起,老郭、老李、小张同村里其他几个卖花生的村民一起到通许县农业银行附近找专收花生的老赵要花生款,不巧,几人到通许县时已五点左右,银行正值下班时间,于是老赵就到自动取款机上给几人取钱支付花生款,在支付完同村人的花生款后,老赵手里已没有多余的钱支付老郭和老李的花生款,由于ATM机每天取款是有限额的,老赵的卡无法取出更多的钱。于是老赵提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花生款,询问老郭和老李,二人都没有带银行卡。“我带邮政卡了,用我的卡把,打完就能取出来”为了赶快回家,热心的小张拿出自己的卡供老郭、老李“方便”。

        于是老赵就将下欠老郭、老李的的1万元花生款转账到了小张的卡里,转账成功后几人立刻到ATM机上支取该一万元钱,可是经过几人多次尝试,该卡取不出钱。这可把老郭和老李急坏了。第二天一早,银行上班二人便到银行询问情况,才得知该银行卡由于小张夫妇生二胎没有交罚款已被法院冻结。

        “你得还我们钱呀,这是我们的钱,你看你多生个孩子,我们还得替你交罚款吗?”老郭和老李多次找到小张夫妇协商此事无果,起诉至法院。

        “我们本来不用交罚款的,我们不也是好心帮忙,他们的钱放进我的卡里,计生办不就直接划走了吗?这不怨我们呀。我们不交罚款,我们没钱......”小张夫妇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询问中委屈的说到。

        结果

        法院经审理以后认为原告老郭、老李借用小张夫妇的邮政卡转账1万元,被告小张夫妇取得该一万元没有法律依据,二被告的受益与二原告的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原被告之间由此形成了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债务关系。小张夫妇应返还老郭老李的花生款1万元。

        法理解说

        借用、出借银行卡给亲朋在很多人看来稀松平常,实则不然。本案中就是原被告双方因出借银行卡于人“方便”,不曾想最后双方反目。

        由于银行卡实行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大量个人信息,若所售银行卡被用来从事非法活动,会导致持卡人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因少数持卡人缺乏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随意丢弃或向社会不法分子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诱发出非法买卖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

        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不要出租、出借、出售;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我们应提高对银行卡信息的保护意识。

 

 

 

【栏目编辑: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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