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现公布开封市祥符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全区及区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至12月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6年工作计划共三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5年,在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归类、公开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区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从而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推动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和规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一是积极推进流程规范。今年以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公文签发流程公开属性标注工作,把文件的公开属性作为公文起草的前置条件,严格保密审核,切实规范主动公开信息的“出口”;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审核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举办培训班,利用公务员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各有关单位举办内部培训活动28次,680人次接受培训,切实提升了各乡镇和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切实建立工作制度。在历年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制定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把工作制度融入到具体业务工作中,推进主动公开信息20个工作日内发布到位,将保密审查明确列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前置条件,认真开展和执行年报、月报工作,通过网上监测、年中督查、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做好制度落实情况的保障。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全面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按照全市开展的“蓝天工程”要求,通过环保专栏和纸质媒体每日公布县城空气质量指数,截至目前发布空气质量信息150余条,公布出入境水、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水环境信息30余条;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5件;开展污染减排信息公开,重点发布工程减排进度情况信息6条。二是做好就业信息公开。设立专门的招聘公告栏定期发布招聘信息。全区15个乡镇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进一步延伸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公开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进行公布和更新并公布详细的申请流程,今年发布相关信息1000余条。三是规范推进教育类信息公开,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等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公开,考生资格公示、考试结果、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畅通咨询及申诉渠道,利用教育网、政府网和祥符网向社会公开。四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信息公开。建立事故快报专栏,在接到全区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公开每月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情况;做好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在高温、暴雨等恶劣天气来临前及时公开;做好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公开和审核。同时,在保障房建设分配、医药卫生、交通安全、土地补偿等方面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价格信息公开。规范价格听证信息公开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年审、公示及民生商品类价格信息公开,全年发布信息2000余条。同时,立足重点领域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阳光监管、医疗服务阳光用药、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和发布。
(四)加强载体建设。我区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了多样的公开形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聘请有资质的网站建设公司进行了系统升级,实行专人专管,每月定期检查网站安全防护,加强政府信息安全保障;对上传的各类信息,科学分类,认真梳理,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予以展现,主动在政府网公开信息175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77件。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环保、土地征收、交通设施建设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设立了网上意见箱,开设了专栏,及时对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加强解疑释惑,答复网友提问58件,满意率100%。在党的群众教育实践开展期间,我区利用网站优势,公开征集社会公众对政府班子“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100余条、民生事项300余条,汇总上报后,区政府常务会议予以专题研究解决,有效地推进了政府班子自身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二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立体化。区政府和各乡镇、各单位均设立永久性公开栏,坚持每季度更新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利用祥符区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及时公开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活动、项目建设、重要会议及民生实事等,拓宽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政务活动的渠道,大大方便了群众了解公开内容,参与监督工作。通过行政服务大厅、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的便民窗口,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50余处,在世纪广场等人员集中的地方设立宣传栏,方便群众观看,公开效果相当明显,群众满意度增加。另外,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卫生局等单位积极创新公开形式,分别利用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发放明白纸、宣传页,有时安排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及时公开、宣传业务流程及各种政策法规。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医院及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在电子显示屏和大厅公开就医、基本药品目录、新农保、大病医保等情况,方便了群众就医和及时获得医疗保障。
(五)强化督查落实。一是强化考核、考评。我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评体系,根据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的情况,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增强了对政务工作的监督力度。二是加大督查力度。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乡镇及区直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检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公开栏、登录网站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常规工作和重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同时,我区不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对一些重大的工程项目,都成立监督小组或聘请监督人员实行监督,并通过组织民主评议活动或召开听证会等,广泛听取群众的建议意见。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年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827多条,其中,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1759条,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7条,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77条。
2.通过广播、电视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电视台、教育电视台等区内主要媒体共播发有关政务活动的新闻信息 3000多条,其中区政府常务会议新闻信息1210条、区政府领导公务活动新闻信息360条。
3.通过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和《新祥符》等刊物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其中政务公开栏发布政府信息200多条。
4.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利用公开栏、纸质媒介、网站、显示屏等发布政府信息2000多条。
(二)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
2015年以来,通过在政府网设立专栏,接受网友提问件58件,均按时给予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区依申请公开1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项目。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区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处理公民举报情况
2015年我区没有出现公民举报下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度,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从公开落实情况看,个别单位还存在“不严不实”现象,在一些工作上,没有抓细抓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流于形式、疲于应付、不够具体。存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简单化、教条化,上网发几条动态,转几篇知识,就算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主动公开方面存在抽象的多、具体的少,即通知、公告等抽象性的文件多,具体指导部门如何执行、群众如何办事的政府信息少。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的宣传不够,没有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在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时仍存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证明材料等情况,给公民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变相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的门槛。四是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一些单位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个别单位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舆论和社会监督也有待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二是在主动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重点、热点公开,着重贴近群众。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在内容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不断细化政府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尽可能精确到部门一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在方式上,在公共场所建立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逐步在定点的行政村或社区设立专门信息公开点;优化政府网站的栏目设置和访问、检索、下载功能,同时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发布会、行政服务中心、手机短信、市民论坛等多样化的方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三是在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要求,要进一步完善网站平台管理机制,在严格把握“公开”和“保密”界限的基础上,大力抓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发布。充分利用政府网的便捷性,集中财力和技术力量、优化整合网络资源、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传播方式变革,运用互联网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服务、提升治理能力,使政府网站成为信息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在政府网站上,以专栏的形式,分类或汇总地将群众急需的信息系统、及时向外发布,并认真执行和落实《条例》、《暂行办法》对主动公开信息发布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国办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所要求的“突发事件、社会热点要第一时间发声”、“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要做好解读”等要求,统一搭建技术先进、功能齐全、内容丰富、服务方便、面向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到让群众一网知天下,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四是加强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促使一把手真正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把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地落到实处,促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对不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要我公开”转变为“我要公开”,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表: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82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75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5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6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5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5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8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6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9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