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开封市祥符区委 承办:中共开封市祥符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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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符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伤亡事故发生,确保2015年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特制定我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公安局局长刁百闯任组长,消防大队及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具体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组织,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组织开展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安主抓、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综合治理,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紧盯火灾薄弱环节,积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加强城乡消防安全工作,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努力实现“四个确保”目标: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确保全国、省市“两会”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确保今冬明春期间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重点整治场所

    1.各类涉庆、涉会重要场所;

    2.影剧院、歌舞厅、洗浴中心、电玩城、网吧、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

    3.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午托部、社会培训机构,以及员工集体宿舍、展览馆、体育馆、旅游景点、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

    4.各类厂矿、生产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5.高层、地下建筑、消防违法工程,施工工地现场;

    6.城中村、学校周边、“二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

    7.石企化工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或场所;

    8.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在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历次督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

    五、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全面深化重点防控工作

    1.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控。公安消防部门坚持依法监督管理,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每日一查、夜查制度。组织辖区社会单位广泛开展一次以“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状、排查一遍身边火灾隐患、检测一遍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面对面消防知识传授、组织一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为内容的“五个一”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督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经常性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结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示范单位创建,围绕主体责任落实,对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运行、应急疏散通状况、“户籍化”管理、落实“一卡两证”、宣传培训演练等情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强力措施督促其整改隐患。

    2.严格隐患突出领域监管。针对全区火灾高危单位、重点火灾隐患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粮库等可燃物资集中场所和进入生产经营旺季的玩具、电子、制衣、制鞋、制冷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全方位排查,指导落实防范措施。积极协调安监、文教、卫生、住建、民政、工商等相关行业部门,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分行业、分系统开展排查整治,实施联合执法。

    3.强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全区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跟踪督改。对整改期间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隐患整改完毕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火灾隐患反弹。对新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政府挂牌督办、查封、关停等措施从严整治,各相关的职能部门也要采取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停等相关措施。

    4.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打非治违”行动。严格“六个必须”要求,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必须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不足、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依法从重处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违规存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或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必须依法强制执行;对违禁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必须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九小”场所、沿街商业店铺违规留宿人员的,必须依法予以清理。

    5.集中开展“平安祥符”系列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要围绕关键时段的消防安全保卫,持续开展“平安祥符”系列消防专项行动。圣诞、元旦期间开展“平安祥符1号”行动,重点整治公共娱乐、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宗教活动等场所火灾隐患;春节期间开展“平安祥符2号”行动,重点整治交通运输站点、集贸批发市场、物流仓储等场所火灾隐患;元宵节期间开展“平安祥符3号”行动,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燃放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和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景点火灾隐患;全国“两会”期间开展“平安祥符4号”行动,重点整治党政领导机关和通信、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及在建工程火灾隐患。圣诞、元旦、元宵节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集中排查夜间营业场所、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督促有关单位对重点部位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消防安全。

    (二)全面加强基层防控工作

    1.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落实乡(镇)、黄龙产业聚集区、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村)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作为网格化管理分包责任人,捆绑分包辖区乡(镇),指导开展网格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乡(镇)、黄龙产业聚集区消防专管员、经费、业务“三落实”,今年12月30日前,全区各乡镇、黄龙产业聚集区和社区(行政村)必须全部配齐专管员和“一长三员”,严格实施定人、定岗、定责、定效,推动责任落实。已开通消防业务综治平台试点的街道乡镇要着力探索工作应用方法,未开通试点的乡镇街道要尽快向开通,加快试点推广工作。

    2.持续加强派出所消防工作。按照《开封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硬件设施、人员编配到位,各项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健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各公安派出所要将辖管三级重点单位全部排查一遍,对辖区内沿街门店、“九小”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公安厅制定的“十个一律”刚性措施,从严惩治各种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3.大力整治消防安全“乱点”区域。要将消防工作纳入“一村一警”工作总体规划,纳入警务室和警务工作站职责范围,发动基层公安民警,开展对商业聚集区、车站周边、学校周边地区、城中村、群租房、沿街门店、午托班和“三合一”、“九小”场所的全面检查,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台账。各乡(镇)、黄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发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巡防、保安等多种消防力量共同参与,加强对以上消防安全“乱点”区域的消防安全治理,开展全方位排查检查,摸准其消防安全状况,制订合理整改措施。尤其对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违法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留宿和违章用火用电等问题,要严肃查处,依法坚决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乱点”管理长效机制,达到“责任明晰、监管到位、检查经常、设施完好”的标准,坚决防止隐患反弹。

    (三)大力加强社会消防宣传教育

    1.全面开展媒体宣传。消防部门要协调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设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栏专版,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加强消防公益广告播(刊)发力度。利用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开展系列消防“微互动”和“三微评选展播活动”,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积极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运营商,每周至少发布两次消防安全提示或辖区火灾、救援信息,群发人数不少于5000人次。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宣传资源,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确保播发率不低于90%。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合理运用曝光手段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发动群众通过“96119”举报火灾隐患,并及时核查处理。

    2.广泛开展常态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化、常态化消防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重点推进实施“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消防亲民爱民“三送”活动,组织消防宣传员等力量,重点针对农民工、农村留守人员、孤寡老人和学生等群体,会同有关部门,发挥消防志愿者、网格员等消防宣传骨干作用,面对面开展消防安全帮扶服务。抓好针对性宣传,大力普及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等知识。

    3.大力加强消防培训。消防监督人员每周要拿出半天以上时间,到重点单位、街道、社区组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培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岗位适应能力的训练。组织讲师团、技术服务队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并依托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监部门培训平台,加强对农民工等对象的消防培训。

   (四)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各单位、各部门要以遏制火灾、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重点,修订和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联动预案,明确组织指挥机构、通信联络方式、可用人力物力、职责任务分工等内容。消防部门要广泛开展冬季大练兵活动,大力开展全勤指挥部和整建制中队实战化训练,提高初战控火、人员搜救、火场供水等能力。结合辖区水源情况,合理划分供水片区,制定区域联片应急供水保障方案。对火灾多发时段和重点单位要提高力量调派等级和初战指挥层次,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各项准备工作。活动期间,对辖区市政消火栓排查全部维护保养一遍,并及时补充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大,并且节日集中,商业促销活动频繁,文化娱乐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加之我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相对薄弱,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判,制定详细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职责任务,召开部署会议,发动一切力量,开展全方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整体作战,形成合力。组织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联合开展行动。消防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参与火灾防控工作;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落实消防工作“五项制度”,加大对列管单位和辖区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失控漏管。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重大会议、节日期间,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在保证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要将警力下沉到一线。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四)严格问责,确保实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凡问题较多、工作不负责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单位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凡工作平庸、长期打不开局面的,要做出职务调整。凡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

    每月的15日、25日,要将检查情况上报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邢辉 联系电话:0371-26686119  邮箱:5342780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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